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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咨询: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谁负责?

来源:洛阳民间借贷律师网时间:2023-06-25 17:07:07

  当事人咨询:

  律师您好,我想咨询下,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谁负责?

  洛阳合同纠纷律师解答:

  1、在施工合同约定工期时,如果超出了合同工期,需要分不同的原因进行讨论,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,比如发包方场地协调出现问题,导致施工方迟迟不能进场施工,或者发包方提供施工材料,但材料却迟迟无法进场的,那么在这种情况下,一般都由发包方承担延期责任。

  2、如果是因为施工方的原因,比如设备、人员不到位,施工人员拖延严重等原因,导致超过工期的,则由施工方负责。

  此外,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,即客观无法施工的情况,比如停电、政府原因或者天气原因导致的施工无法继续,由此产生的延期不应当由施工方负责,发包人不得据此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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